請於公告的申請截止日一週後,至教務資訊系統確認學籍。
✎查看操作教學
沒修完學程不會影響畢業,畢業前即使沒有申請證書,也不需要退出學程。
成績單不需要包含名次。
建議同學申請學程證書的時候,一併提供「已貼郵資及寫上地址的A4信封」,註冊組將在審核完成後寄回。
學程修畢證明是額外的證書,與學籍畢業證書不同。
✎查看範例
辦公室在人文大樓3樓314-2室。
電話請撥打04-2284-0313分機3142
確認學程是否申請成功
學程申請表填寫說明
學程證書範本
互選申請單填寫說明
修畢證書申請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