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興大學學生皆可申請;惟本學程為日間部課程,夜間部學生須遵守「L3-04國立中興大學學士班與進修學士班學生互選課程辦法」。 學分學程申請表經所屬系所主管核准後,應於本學程公告之申請期限內,將申請書送至學程辦公室。 學分學程未修畢,不影響畢業年限,亦無須辦理退出。 跨領域學分學程,符合課程規定,並合計修習達12學分即可獲頒證書。 微學分學程,符合課程規定,並合計修習達6學分即可獲頒證書。 需取得所需課程的期末成績單後,才可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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