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學程


中興大學學生皆可申請;惟本學程為日間部課程,夜間部學生須遵守「L3-04國立中興大學學士班與進修學士班學生互選課程辦法」。

學分學程申請表經所屬系所主管核准後,應於本學程公告之申請期限內,將申請書送至學程辦公室。

學分學程未修畢,不影響畢業年限,亦無須辦理退出。

跨領域學分學程,符合課程規定,並合計修習達12學分即可獲頒證書。

微學分學程,符合課程規定,並合計修習達6學分即可獲頒證書。

需取得所需課程的期末成績單後,才可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。 

國立中興大學 數位人文與資訊應用學分學程
40227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中興大學人文大樓3樓314-2室
Email: pdhi@nchu.edu.tw
電話:04-22840313#3142